高雄市莊姓女子去年8月間上網連結拍賣網站,涉嫌刊登販售嬰兒尿布拍賣假消息,王姓女被害人信以為真,下標購買,並依莊女指示匯出5700餘元,王遲未收到尿布,報警法辦、起訴,橋頭地院依莊女觸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,判處她徒刑1年2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判決說,莊女(24歲)2014年 至2015年間,透過網路販售嬰兒用品,利用家長傾向以團購方式購買節省開支心理,對外佯稱有門路可低價買到嬰兒用品,再以低於市價價格吸引買家訂購,並謊稱因產品以預購方式販售,需等待一段時間才能出貨,藉以推延出貨時間,實將新買家匯入貨款用以清償其他債務,這種經營模式導致她入不敷出、周轉不靈倒閉,此部分涉及加重詐欺取財罪嫌,經檢察官提起公訴,法院審理中。莊女仍故計重施,去年8 月15日,上網連結拍賣網站,刊登販售嬰兒尿布拍賣訊息,王姓女被害人當天下午3 點多,上網瀏覽後下標購買,17日依莊女指示轉帳5750 元至不知情陳女郵局帳號,王遲未收到尿布後,拍賣網站告知莊女帳號已遭停權才知受騙。法官審酌莊女年紀輕輕,不以正當方式謀取生活所需,此案發生前已因相同手法詐騙他人財物而遭查獲,持續透過網際網路施用詐術,其犯罪目的、動機及手段都不可取,念她犯後坦承犯行,並返還王姓被害人貨款,依法量刑。莊姓女子涉嫌刊登販售嬰兒尿布拍賣假消息,王姓女被害人被詐騙5700餘元, 法官依莊女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,判處她徒刑1年2月,全案仍可上訴,圖為橋頭地院外觀。圖/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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